個人消費貸款提額、延期,持牌消金、助貸何時跟進?

2025-03-25 10:00:55 作者:廖蒙

互聯網貸款相關新規(guī)下發(fā),金融市場各類主體動作不一。調查發(fā)現,隨著《關于發(fā)展消費金融助力提振消費的通知》下發(fā),并明確提出符合條件的個人消費貸款可提高貸款金額上限至30萬元,貸款期限可階段性延長至最多7年,商業(yè)銀行率先開啟調整動作引發(fā)熱議。

作為互聯網貸款市場的重要參與方,消費金融、助貸機構如何應對這一變化?據了解,有地方監(jiān)管已經表示,《通知》可以適用于消費金融機構,但仍有多家消金機構反饋尚未接到《通知》。助貸方面響應則更為滯后,有從業(yè)機構指出,“從資方再到助貸機構調整,這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消金、助貸多在等待中

《通知》內容顯示,對于信用良好、有大額消費需求的客戶,個人消費貸款自主支付的金額上限可階段性從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個人互聯網消費貸款金額上限可階段性從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針對有長期消費需求的客戶,商業(yè)銀行用于個人消費的貸款期限可階段性由不超過5年(60期)延長至不超過7年(84期)。

從發(fā)放對象來看,《通知》提到,包括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理財公司,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盡管《通知》中并未提及消費金融機構,但自從業(yè)機構處了解到,有地方監(jiān)管已經表示,《通知》可以適用于消費金融機構。

消費金融機構對旗下貸款產品有何調整計劃?金融市場的傳導效應之下,助貸平臺又將如何應對這一變化?就此,有消費金融公司表示已收到《通知》,公司正在研究調整中,還有部分消費金融公司直言稱尚未接收到《通知》。助貸機構方面則多表示,公司內部尚未有調整信號。

有消費金融機構解釋稱,這類文件先是下發(fā)給各地金融監(jiān)管局,各地再發(fā)出去給轄區(qū)內相關公司,因此在接收進度方面存在差異。

另有助貸機構方面表示,《通知》對助貸機構的影響主要是基于資金方業(yè)務變化產生的,首先需要銀行、消費金融等主體自身厘清業(yè)務,通過助貸平臺借款的用戶如何調額也仍需明確,當前銀行依據《通知》作出的調整,也僅有少部分高質量客群符合要求。額度、還款周期的調整也不能隨意而為,從資方再到助貸機構調整,這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表示,從通知文件來看,商業(yè)銀行消費貸提額的監(jiān)管鼓勵信號已得到充分明確。但相較而言,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的主體適用性并未在文件的白紙黑字中顯現,助貸平臺更是并非直接參與主體,在這種情況下是否先“吃螃蟹”確實還有待考慮。

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王鵬指出,在實際展業(yè)過程中,消金、助貸機構需要投入大量時間和資金進行業(yè)務調整與資源整合,具體政策實施還有待進一步安排。

提額延期對消金、助貸影響較小

圍繞個人互聯網消費信貸,貸款最高限額20萬元、還款上限最多60期的規(guī)定已經沿用多年。2020年7月發(fā)布的《商業(yè)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提到,單戶用于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

消費金融方面,20萬元額度上限自2014年1月便開始施行,彼時《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發(fā)放消費貸款余額最高不得超過20萬元。2024年3月,《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出爐,同樣明確消費金融對借款人貸款授信額度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

“從《通知》規(guī)定的調整內容來看,主要變化集中在貸款額度上限和還款期限部分,個人感覺和助貸平臺的關聯不大。以額度為例,基于風控要求,額度適配公司整體客群,當前助貸行業(yè)整體的件均規(guī)模都不高,僅有極少部分貸款額度能夠貼近上限,額度上限調整沒有特別大影響?!庇兄J機構從業(yè)人員表示。

在采訪中,多家助貸機構也持有同樣觀點。受訪機構多指出,目前《通知》與助貸平臺還沒太大關系,公司目前暫無針對性的調整。

調查發(fā)現,部分頭部助貸平臺在財報中對于平均貸款規(guī)模、期限等進行了披露。數據顯示,信也科技2024年四季度的平均貸款規(guī)模為11466元,平均貸款期限為8.0個月;截至2024年9月末,嘉銀科技借款人平均借款金額為7629元,2023年全年為10318元;奇富科技2024年全年撮合及發(fā)起貸款的加權平均合約期限為10.05個月,同期樂信為12.9個月。

同樣的情況在消費金融領域也有所體現。根據海爾消費金融3月18日披露的夠花2025年第一期個人消費貸款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評級報告,海爾消費金融受評估的初始資產池單筆平均合同金額0.58萬元,單筆平均未償本金余額為0.49萬元,加權平均合同期數為11.1個月。更早一點,中原消費金融也在發(fā)行個人消費貸款資產支持證券時披露,公司受評估的資產池單筆貸款平均本金余額0.32萬元。

蘇筱芮指出,綜合消金、助貸從業(yè)機構實際的貸款產品表現,前述《通知》對于相關機構目前并未存在較大影響。如果后續(xù)新規(guī)對整個持牌消金行業(yè)的適用性得到進一步明確,那么機構仍然需要考慮大額消費貸與消費場景的適配性。

王鵬則認為,長期來看,《通知》有助于推動金融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擴大業(yè)務規(guī)模并提升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變化之后仍有挑戰(zhàn)

在早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中,“強化信貸支持”被列為重要舉措之一,旨在通過金融手段激發(fā)消費活力,推動經濟增長。

《通知》明確鼓勵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加大個人消費貸款投放力度。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各金融機構將積極響應,合理設置消費貸款額度、期限與利率。此舉將為消費者提供更為靈活的信貸選擇,滿足不同層次的消費需求。

蘇筱芮直言,相較于銀行機構,消費金融與助貸公司所面向的客群通常更為下沉,場景上也多圍繞居民日常消費,很難觸及大宗消費領域。如何選擇合適的場景來響應新規(guī)考驗各家機構策略與眼光,如何在更多額度、更長期限的授信業(yè)務與風險管理工作中取得平衡,也對從業(yè)機構帶來了挑戰(zhàn)。蘇筱芮建議,機構根據自身的場景資源稟賦、客群特征綜合決策。

王鵬指出,消金、助貸機構應密切關注監(jiān)管政策的變化,及時調整業(yè)務模式和經營策略,確保合規(guī)經營。通過技術創(chuàng)新和服務優(yōu)化,積極探索新的業(yè)務渠道和合作模式,提升貸款審批效率、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客戶服務質量,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不僅如此,還要建立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加強對客戶信用風險的評估和管理,確保貸款資金的安全回收。

(來源:北京商報)

責任編輯:朱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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