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金融茶”說不

2024-08-21 10:25:22 作者:辛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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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茶”一般會以稀缺性以及高升值空間為噱頭,通過控制產能、囤積產品、宣傳高利息回購等方式抬高價格,最終多以本息難兌現(xiàn)、價格暴跌收場。脫離了商品屬性的“金融茶”,儼然成為一場擊鼓傳花式的龐氏騙局,蘊藏著極高的風險。

近日,“金融茶”爆雷事件再現(xiàn)。據報道,某茶葉品牌“炒作盤”兌付困難,目前正與經銷商、客戶等協(xié)商兌付方案。上一次發(fā)生“金融茶”爆雷事件在2023年底,兩起相似事件相隔不到一年。

所謂“金融茶”,是以特定茶葉產品為標的進行炒作行為的統(tǒng)稱。個別茶企打著銷售茶葉的名義,承諾一定期限后以還本付息的方式予以回購。這類產品一般會以稀缺性以及高升值空間為噱頭,通過控制產能、囤積產品、宣傳高利息回購等方式抬高價格,最終多以本息難兌現(xiàn)、價格暴跌收場。這種模式下,茶葉早已不再是消費品,而是成為一種金融產品,參與者也不再是通過產品銷售獲利,而是等待平臺回購或轉讓給下家。

脫離了商品屬性的“金融茶”,儼然成為一場擊鼓傳花式的龐氏騙局,蘊藏著極高的風險。從交易標的來看,茶葉本身的標準化程度較低,產品估值難度較大,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金融茶”主打的稀缺、保值等底層邏輯本身就很牽強。從產品的交易環(huán)境來看,“金融茶”以個別公司發(fā)行的產品為交易對象,這使得產品發(fā)行人在市場中處于壟斷地位,發(fā)行人的捂盤或增產行為直接擾動市場價格。同時,有不少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無合同、無協(xié)議、無實物,在缺乏有效監(jiān)管的情況下,市場參與方僅憑缺乏認證的“信譽”展開交易,這對投資者來說無異于羊入虎口。

其實,各地監(jiān)管部門早就針對“金融茶”提示了交易風險。2023年10月,福州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發(fā)布《關于防范以“金融茶”“理財茶”等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稱,“金融茶”“理財茶”的業(yè)務模式脫離商品交易實質,由正常銷售行為演變?yōu)橐环N追求高額回報的投資理財行為,隱藏較大風險隱患,可能涉嫌非法集資。今年7月,廣州市荔灣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發(fā)文提醒,“金融茶”“理財茶”隱藏較大風險隱患,投資應通過正規(guī)渠道,對于新興的投資行為要仔細斟酌,謹防參與非法集資活動。

頻頻提示風險,“金融茶”爆雷事件為何還是再三上演?客觀講,“金融茶”的預防與治理存在一定難度。有業(yè)內人士指出,大多數(shù)“金融茶”最終可以實現(xiàn)實物交割,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徘徊于金融合同詐騙、非法集資和傳銷的邊緣,給相關部門帶來了監(jiān)管上的挑戰(zhàn)。同時,“金融茶”的交易往往缺乏正規(guī)合同和法律保護,這就導致受害者在維權時證據不足,辦案機關取證困難。在交易手續(xù)粗糙、賣家資產不足等情況下,即便勝訴也面臨難以執(zhí)行的問題。不少參與者心懷僥幸也是促成此類事件多發(fā)的重要原因。公開報道顯示,一些參與者在入局之初就意識到“金融茶”的風險,但是看到身邊人盈利便心癢難耐,或是小試幾把后就一發(fā)不可收拾,在期待自己不是擊鼓傳花的最后一個人的僥幸心理下,最終血本無歸。

面對治理難題,監(jiān)管部門應理清責任,有效、及時介入案件,盡早發(fā)現(xiàn)并處置風險點。在加強監(jiān)管的同時,也應繼續(xù)加大投資者教育力度,普及金融知識,增強公眾的風險意識。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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