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騙投保人、侵占保險費537.89萬 人保壽險嵐縣支公司一員工被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yè)

2022-04-06 15:07:52

據銀保監(jiān)會1日消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有關規(guī)定,日前,中國銀保監(jiān)會呂梁監(jiān)管分局對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嵐縣支公司(以下簡稱“人保壽險嵐縣支公司”)涉嫌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經查,人保壽險嵐縣支公司存在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侵占保險費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經調查,2015年4月至2019年7月期間,人保壽險嵐縣支公司員工李茂春采取截留投保單、專用發(fā)票加蓋假公章、套打保險合同等手段,騙取客戶投保,侵占保險費33筆,金額合計537.89萬元。李茂春對上述事實負直接責任。

據悉,上述事實,有人保壽險呂梁中支案件調查報告及補充報告、人保壽險嵐縣支公司涉案單證明細、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等證據證明。

綜上,上述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及侵占保險費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guī)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中國銀保監(jiān)會呂梁監(jiān)管分局決定對李茂春作出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yè)的行政處罰決定。

中國銀保監(jiān)會呂梁監(jiān)管分局表示,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山西銀保監(jiān)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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