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坤科技償債能力弱去年凈利降 家族企業(yè)實控人曾行賄

2022-01-27 15:24:59

1月28日,吉安滿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滿坤科技”)將首發(fā)上會,保薦機構為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陳春芳、馬睿。滿坤科技擬于深交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發(fā)行股票數量不超過3687.00萬股,占發(fā)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公司擬募集資金9.96億元,全部用于吉安高精密印制線路板生產基地建設項目。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洪氏家族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洪俊城、洪娜珊、洪耿奇、洪耿宇、洪麗旋、洪麗冰、洪記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別為2000萬股、2000萬股、2500萬股、2000萬股、600萬股、500萬股、4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分別為18.08%、18.08%、22.60%、18.08%、5.42%、4.52%、3.62%,洪氏家族未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洪氏家族合計持有公司1.00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90.42%。 

2021年9月10日,滿坤科技回復了深交所下發(fā)的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關于實際控制人協(xié)助調查事項,深交所注意到,洪記英曾于2019年根據江西省監(jiān)察委員會辦案人員要求,協(xié)助調查原江西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曹永琳受賄案件。根據“(2019)贛10刑初26號”《判決書》所記載的內容:2013年5月,吉安滿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和廢水排放超標兩次被省環(huán)境監(jiān)察局下達處罰告知書,擬共計罰款26.5萬元。應洪記英的請托,曹永琳決定將罰款降為10萬元。為感謝曹永琳的關照,2013年5月,洪記英在省環(huán)保廳停車場送給曹永琳3萬元。2017年9月,曹永琳已退回該筆款項。2020年7月21日,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曹永琳案作出刑事判決。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滿坤科技的營業(yè)收入分別為7.08億元、8.07億元、9.62億元、5.30億元,其中主營業(yè)務收入分別為6.96億元、7.80億元、9.26億元、5.01億元。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yè)務收入全部系PCB銷售收入。 

報告期內,滿坤科技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7583.07萬元、8029.92萬元、1.19億元、4573.24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6981.50萬元、7297.12萬元、1.07億元、3796.81萬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滿坤科技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6.36億元、5.76億元、7.46億元、4.21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54億元、1343.72萬元、9632.73萬元、7893.11萬元。 

滿坤科技的主營業(yè)務收現比較低,凈現比波動較大。報告期各期,滿坤科技的主營業(yè)務收現比分別為0.91、0.74、0.81、0.84,凈現比分別為2.03、0.17、0.81、1.73。 

2021年1-9月,滿坤科技實現營業(yè)收入8.59億元,同比增長28.84%;實現凈利潤7493.67萬元,同比減少14.00%;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6264.05萬元,同比減少21.5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6795.35萬元,同比減少19.11%。 

2021年度,公司實現營業(yè)收入11.89億元,同比增長23.57%;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1.04億元,同比下滑12.93%;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8716.41萬元,同比下滑18.27%。 

據IPO日報報道,滿坤科技依賴公司的前五大客戶。報告期內,滿坤科技向前五大客戶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53370.47萬元、53053.81萬元、64507.97萬元、35095.8萬元,分別占當期主營業(yè)務收入的76.7%、68.01%、69.65%、70.01%。也就是說,滿坤科技每年至少有6成的收入來自其前五大客戶。 

需要指出的是,2020年和2021年1-6月,滿坤科技向格力電器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9238.24萬元、8443.55萬元,而格力電器也始終位列滿坤科技的前三大客戶名單中。 

據愛集微報道,滿坤科技短期償債能力較弱。2018年-2020年,滿坤科技的流動比率分別為0.88倍、1.11倍、1.19倍,雖然逐年有所提升,但始終低于2倍的健康值。而流動比率反映的是一家企業(yè)的資產變現能力和短期償債能力,流動比率低于2倍,說明滿坤科技存在著非常大的債務壓力,面臨償還短期債務困難的局面。 

除了流動比率過低,滿坤科技的速動比率也偏弱,該指標是衡量企業(yè)流動資產中可以立即變現用于償還流動負債的能力,正常值要>1。實際上,滿坤科技2018年-2020年的速動比率分別為0.72倍、0.88倍、1倍,雖然處于逐年提升狀態(tài),但始終達不到健康狀態(tài),即便2020年其速動比率達到1倍,但還是反映出滿坤科技存在較為吃力的償債壓力。 

滿坤科技在2019年-2020年期間抵押了8處房產,這些債務將在2023年-2024年集中到期,未來幾年將是滿坤科技的集中還債期,還債壓力加劇下,這對財務指標已經處于非健康狀態(tài)的滿坤科技來說,無疑將面臨更大的困境。 

擬深交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 

滿坤科技自成立以來一直專注于印制電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簡稱PCB)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公司主要產品為單/雙面、多層高精密印制電路板,產品以剛性板為主,廣泛應用于通信電子、消費電子、工控安防、汽車電子等領域。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洪氏家族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中,洪俊城、洪娜珊系夫妻關系,洪俊城為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洪娜珊為公司董事;洪耿奇、洪耿宇系洪氏夫婦之子,洪耿奇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洪耿宇任公司重大項目辦建設項目副總經理;洪麗旋、洪麗冰系洪氏夫婦之女,洪麗旋任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洪麗冰任公司總經辦主任;洪記英系洪俊城之妹,任公司副總經理。自2017年12月29日洪氏家族簽署《一致行動協(xié)議》以來,洪氏家族在公司的重大決策過程中均保持了一致行動。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洪俊城、洪娜珊、洪耿奇、洪耿宇、洪麗旋、洪麗冰、洪記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別為2000萬股、2000萬股、2500萬股、2000萬股、600萬股、500萬股、4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分別為18.08%、18.08%、22.60%、18.08%、5.42%、4.52%、3.62%,洪氏家族未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洪氏家族合計持有公司1.00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90.42%。 

滿坤科技擬于深交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發(fā)行股票數量不超過3687.00萬股,占發(fā)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公司擬募集資金9.96億元,全部用于吉安高精密印制線路板生產基地建設項目。 

實控人行賄被問詢 

2021年9月10日,滿坤科技回復了深交所下發(fā)的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問詢函中,深交所就實際控制權、實際控制人協(xié)助調查事項、收入、行政處罰等方面提出了25個問題。 

關于實際控制人協(xié)助調查事項,深交所注意到,洪記英曾于2019年根據江西省監(jiān)察委員會辦案人員要求,協(xié)助調查原江西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曹永琳受賄案件。根據“(2019)贛10刑初26號”《判決書》所記載的內容:2013年5月,吉安滿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和廢水排放超標兩次被省環(huán)境監(jiān)察局下達處罰告知書,擬共計罰款26.5萬元。應洪記英的請托,曹永琳決定將罰款降為10萬元。為感謝曹永琳的關照,2013年5月,洪記英在省環(huán)保廳停車場送給曹永琳3萬元。2017年9月,曹永琳已退回該筆款項。2020年7月21日,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曹永琳案作出刑事判決。 

對此,深交所提出兩點問題,要求滿坤科技說明相關案件基本情況、判決結果,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董監(jiān)高是否曾經或正在因相關案件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說明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董監(jiān)高是否存在因相關案件被繼續(xù)追訴或受到行政處罰風險,是否構成刑事犯罪或重大違法行為。 

對于案件的基本情況及判決結果,滿坤科技在回復中表示,經查閱曹永琳案件的“撫檢三部刑訴[2019]1號”起訴書及“(2019)贛10刑初26號”判決書摘要:2019年5月19日,曹永琳因涉嫌違法違紀被江西省監(jiān)察委員會立案調查;2019年10月30日,曹永琳被移送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9年10月31日,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將該案交江西省撫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9年12月9日,江西省撫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曹永琳犯受賄罪并向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7月21日,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曹永琳案作出刑事判決。根據“(2019)贛10刑初26號”《判決書》摘要,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對曹永琳案作出以下判決:(1)被告人曹永琳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2)追繳的贓款705.6萬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此外,滿坤科技表示,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董監(jiān)高不存在曾經或正在因相關案件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情況;公司及洪記英的前述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或重大違法行為,其他實際控制人、董監(jiān)高亦不存在違法犯罪記錄。 

主營業(yè)務收現比低 凈現比波動大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滿坤科技的營業(yè)收入分別為7.08億元、8.07億元、9.62億元、5.30億元,其中主營業(yè)務收入分別為6.96億元、7.80億元、9.26億元、5.01億元。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yè)務收入全部系PCB銷售收入,主要為雙面板和多層板。 

報告期內,公司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7583.07萬元、8029.92萬元、1.19億元、4573.24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6981.50萬元、7297.12萬元、1.07億元、3796.81萬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滿坤科技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6.36億元、5.76億元、7.46億元、4.21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54億元、1343.72萬元、9632.73萬元、7893.11萬元。 

報告期各期,滿坤科技的主營業(yè)務收現比分別為0.91、0.74、0.81、0.84,凈現比分別為2.03、0.17、0.81、1.73。 

2021年1-9月,滿坤科技實現營業(yè)收入8.59億元,同比增長28.84%;實現凈利潤7493.67萬元,同比減少14.00%;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6264.05萬元,同比減少21.5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6795.35萬元,同比減少19.11%。 

2021年度,公司實現營業(yè)收入11.89億元,同比增長23.57%;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1.04億元,同比下滑12.93%;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8716.41萬元,同比下滑18.27%。 

滿坤科技表示,2021年度公司營業(yè)收入增長的情況下經營業(yè)績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2021年以來覆銅板等主要原材料大幅漲價,使得公司直接材料成本上漲,同時銷售價格傳導存在滯后性,并且銷售價格漲幅不及覆銅板等主要原材料漲幅,導致公司當期綜合毛利率下降5.98個百分點。為實現高端客戶開發(fā)戰(zhàn)略,2021年公司新引進部分研發(fā)、銷售和管理人員,人工成本增加,客戶開發(fā)也加大了當期銷售費用和研發(fā)費用投入,而新客戶開發(fā)到大規(guī)模量產需要一定時間,從而影響了公司當期盈利水平。 

客戶集中度高 

據IPO日報報道,滿坤科技依賴公司的前五大客戶。招股說明書顯示,報告期內,滿坤科技向前五大客戶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53370.47萬元、53053.81萬元、64507.97萬元、35095.8萬元,分別占當期主營業(yè)務收入的76.7%、68.01%、69.65%、70.01%。 

也就是說,滿坤科技每年至少有6成的收入來自其前五大客戶。 

對此,滿坤科技表示,如公司主要客戶的經營狀況或業(yè)務結構發(fā)生重大變化,或其在未來減少對公司PCB產品采購,將會在一定時期內對公司的盈利水平產生不利影響。 

需要指出的是,2020年和2021年1-6月,滿坤科技向格力電器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9238.24萬元、8443.55萬元,而格力電器也始終位列滿坤科技的前三大客戶名單中。 

也就是說,自2020年起,滿坤科技似乎已經抱住了格力這條“大腿”。 

原材料成本波動風險 

據界面新聞報道,2018年至2020年,滿坤科技主營業(yè)務成本分別為5.45億元、6.28億元和7.19億元,其中直接材料占主營業(yè)務成本的比例較高,均超過60%,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銅板、銅球、銅箔、干膜、半固化片、油墨、金鹽等。 

招股書顯示,覆銅板是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各年覆銅板采購金額占原材料采購總額的50%左右。2018年至2020年,覆銅板采購均價分別下降4.44%和1.14%;銅球、銅箔采購價格先降后升;金鹽、干膜和油墨價格有所上漲,金鹽上漲較快,油墨價格相對比較平穩(wěn)。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主要原材料的采購成本受銅、石油、黃金等大宗商品的價格、市場供需關系、階段性環(huán)保監(jiān)管政策等因素影響。 

根據WIND統(tǒng)計數據,2018年至2020年上海有色金屬網電解銅1#均價(含稅)分別為50.65元/千克、47.68元/千克和48.64元/千克,而進入2021年以來,1-4月均價為64.36元/千克,呈上漲趨勢。 

滿坤科技對此表示,若未來主要原材料采購價格出現大幅上漲時,公司不能通過向下游轉移、技術工藝創(chuàng)新、產品結構優(yōu)化等方式應對成本上漲的壓力,將會對公司的盈利能力產生較大不利影響。 

短期償債能力弱 

據愛集微報道,2018年-2020年間,滿坤科技的短期借款債務持續(xù)上升,各年度分別為593.00萬元、3946.20萬元和8917.14萬元,滿坤科技解釋稱,系支付吉安工廠二期產線建設款項以及擴大經營規(guī)模所致。 

即便近年滿坤科技通過股權分配方式已分別從瑞智煒信、明德偉達、盛德偉達、信德偉達處獲得現金流3800萬元、2011.2萬元、1600萬元、1450.8萬元;也無法沖抵債務帶來的壓力。 

高負債下,給滿坤科技帶來的直接結果是流動比率低。2018年-2020年,滿坤科技的流動比率分別為0.88倍、1.11倍、1.19倍,雖然逐年有所提升,但始終低于2倍的健康值。 

而流動比率反映的是一家企業(yè)的資產變現能力和短期償債能力,流動比率低于2倍,說明滿坤科技存在著非常大的債務壓力,面臨償還短期債務困難的局面。 

除了流動比率過低,滿坤科技的速動比率也偏弱,該指標是衡量企業(yè)流動資產中可以立即變現用于償還流動負債的能力,正常值要>1。實際上,滿坤科技2018年-2020年的速動比率分別為0.72倍、0.88倍、1倍,雖然處于逐年提升狀態(tài),但始終達不到健康狀態(tài),即便2020年其速動比率達到1倍,但還是反映出滿坤科技存在較為吃力的償債壓力。 

多處房產抵押貸款 

據界面新聞,招股書顯示,滿坤科技擁有房屋建筑物11處,其中8處已經抵押。 

其中1處房地產被作為抵押物,用于公司與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以下簡稱“農行吉安分行”)簽署的《固定資產借款合同》(編號:MK20201221-001)、《流動資金借款合同》(編號:36010120210001613)提供擔保,擔保主債權分別為1000萬元和1500萬元,抵押期限為2020年12月21日至2024年10月11日。 

剩下7處房地產被作為抵押物,用于公司與農行吉安分行簽署的《最高額綜合授信合同》((吉安)農銀綜授字(2020)第0012號)提供擔保,擔保主債權最高余額為10,900萬元,抵押期限為2020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銀行借款情況如下: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流動比率分別為0.88、1.11和1.19,速動比率分別為0.72、0.88和1.00,資產負債率分別為64.80%、52.23%和49.74%,流動比率、速動比率逐年升高,資產負債率逐年降低。 

上述指標的變化主要系隨著銷售規(guī)模逐年增長,滿坤科技營運資金增加,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到期償付所致。 

此外,公司于2019年9月增資擴股吸收投資收到現金7728.00萬元,也使得資產負債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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