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紅“隔離險”買易賠難

2022-01-18 19:16:44 作者:王瑩

2022年伊始,疫情形勢再度緊張。據(jù)國家衛(wèi)健委14日消息,1月13日0—24時,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新增確診病例201例,其中本土病例143例,分布在河南、天津、陜西、上海、廣東五地。

隨著多地相繼報告本土病例,出行被隔離的風險逐漸上升。因購買方便、保費便宜,且直擊消費者痛點,部分保險公司推出的“隔離險”在社交平臺走紅。然而,隔離在家躺賺的想象很美好,現(xiàn)實卻很殘酷。許多消費者吐槽,“隔離險”條款中有一系列限制條件,想要理賠成功沒那么簡單。

那么,對消費者而言,隔離險到底值不值得買?理賠難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具體又有哪些購買建議?

隔離險悄然走紅

“59元防疫險,居家隔離1天能領200元,一杯奶茶錢保障一年!”“隔離就能賠錢的防疫險安利,旅游拜年出差必備!”“居家隔離也能領錢,這款隔離險真香!”……記者打開小紅書APP發(fā)現(xiàn),與“隔離險”相關的筆記有2500余篇。

根據(jù)這些“種草貼”的介紹,“隔離險”的保費基本在百元以內,保障時間少則1個月,多則1年,被保人在保險期間被強制集中隔離,可以每天獲得150元至1000元不等的賠償。投保門檻低,隔離的同時還能獲得一筆補償,以減少經濟方面的損失,評論區(qū)的網(wǎng)友紛紛表示急需,并請教購買詳情。

除此以外,記者通過與多位投保人溝通了解到,不少“隔離險”產品常常在出行軟件上自動推送,并與飛機票、火車票等搭配出現(xiàn),消費者在購票的同時,或自愿順手下單,或在無意間被搭售。

早在2020年2月國務院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新聞發(fā)布會上,銀保監(jiān)會副主席梁濤就曾表示,為防止侵害消費者權益,銀保監(jiān)會禁止保險公司開發(fā)專屬新冠肺炎保險此類單一責任產品,防止出現(xiàn)以疫情為營銷噱頭炒作保險產品。那么“隔離險”到底是什么?

慧擇壽險商品中心總經理王寅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市面上常見的“隔離險”往往是一年期以內的意外險。新冠疫情暴發(fā)后,很多保險公司順應市場變化及客戶需求,在承擔意外責任的同時,擴展承保新冠病毒導致的保險事故,其中就包括因疫情防控政策而強制隔離的津貼,也就是消費者俗稱的“隔離險”。

“2021年四季度以來,受到疫情反彈的影響,且此類產品往往投保簡易、保障期間靈活、保費親民,‘隔離險’增長速度非??臁?rdquo;據(jù)王寅介紹,慧擇平臺月均投保件數(shù)超6萬件,受到廣大消費者青睞。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yǎng)老金研究中心研究總監(jiān)朱俊生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對于消費者來說,集中隔離有的需要自攤費用,同時也耽誤不少時間,如果有津貼的支持,對于被隔離者而言,是通過保險的方式提供了經濟方面的補償與支持,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獲賠不容易

然而,投保過程很輕松,想要理賠成功卻困難重重。不少消費者表示,自己在申請理賠時才被告知,保險條款明確規(guī)定次密接、非自費、居家隔離、境外回國、全域管控均不在賠付范圍內,最終獲賠失敗,認為自己是“被割了韭菜”。

劉女士在社交平臺上吐槽,自己前不久購買了眾安保險推出的“新冠隔離津貼險”,并未留意到條款中要求“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與確診病例乘坐同一營運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自己作為沒有直接接觸確診病例的次密接,不在賠付范圍內。

“我覺得這種需要和確診病例乘坐同一營運工具的條款,應該要突出強調,提醒我注意的,但是它沒有。”對此,劉女士表示很無奈。

無獨有偶。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有消費者反映稱,自己去年8月同樣購買了眾安保險推出的“新冠隔離津貼險”,保險頁面上標明對因交通工具與新冠患者接觸而被集中隔離的有1000元/天的補貼。申請理賠時才發(fā)現(xiàn),條款中將免費隔離列為免賠責任。而多地防疫政策中,密接集中隔離均為免費隔離,自費隔離則常見于境外歸國情況。

事實上,由于在手機上動動手指就能購買,許多消費者只被廣告頁面上的“一杯奶茶錢就可獲得千元保障”所吸引,卻忽略點開投保須知詳細查看條款。實際情況是,保險合同中對強制集中隔離的定義、投保前既往癥、出行的具體過程、健康碼的顯示情況等均做出了嚴格限制。

而保險公司之所以對“隔離險”的保障責任做出相對比較嚴格的界定,在朱俊生看來,其中一個原因是“隔離險”常常和意外險相結合,而意外險的件均保費往往都比較低。“我觀察到有的產品,保費一共就40多元,其中還要涵蓋飛機等交通工具的一些責任,然后再加上隔離津貼險,所以嚴格限定保障責任,也是保險公司從控制件均保費的角度出發(fā)考慮的”。

投保需謹慎

從法律層面來說,消費者擁有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針對消費者反饋的理賠難問題,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旻律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保險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且具有較強的專業(yè)屬性,因其強專業(yè)屬性,故消費者在合同簽訂時處于較為弱勢的一方。

“保險合同格式條款中,特別是關系被保險人重大利益事項的免責條款應予以特別提示注意和重點說明。消費者在簽訂‘隔離險’合同時,保險公司應當對拒賠及免責事項做特別提示或說明。”李旻律師指出,根據(jù)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二款,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因此,若對免責條款未進行特別提示或重點說明,則該條款不產生合同效力,消費者仍可按照保險合同要求理賠。”不過,李旻律師強調,訂立保險合同時,若無專業(yè)人士特別提示和告知,消費者時常會忽略閱讀合同內容,投保人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尤其對合同中的免責條款進行重點了解和詢問,作出是否繼續(xù)投?;蛘呤欠褚筮M行合理變更的決定,否則可能面臨拒賠風險。

王寅也指出,由于“隔離險”的險種形態(tài)和責任都比較創(chuàng)新,在銷售和理賠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模糊或易混淆的地方。不過一般來說,保險公司都不會無緣無故拒賠,建議消費者在投保時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投保時是否滿足投保規(guī)則,如職業(yè)、投保地域、份數(shù)等要求。已經處于中高風險地區(qū)且在隔離區(qū)域仍買了此類產品,保險公司就會拒賠。

二是投保時重點關注產品的特別約定及責任免除條款。有客戶遭拒賠是因為保單特約載明隔離津貼按保單維度賠,而不是按保單內份數(shù)賠,出現(xiàn)了同一保單即便含有5份,也是按1份的保額賠,對于客戶主張的另外4份賠償要求,保險公司按特約執(zhí)行拒賠。

三是理賠時提供的資料需完整并滿足理賠條件。如果提交的隔離證明文件并非由官方機構出具,就可能會被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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