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涉嫌利益輸送? 蘇泊爾1元股權激勵計劃遭監(jiān)管關注

2021-12-17 16:38:45 作者:葉曉丹

12月10日,蘇泊爾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方案的議案》。

據(jù)蘇泊爾公告,公司此次從二級市場回購的股票將用于激勵公司高管和核心技術(業(yè)務)人員等。此次股票激勵方案擬向293名激勵對象以每股1元的價格授予限制性股票120.9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15%,股票來源為二級市場回購股份,回購股份的最高價不超過67.68元/股。

該方案發(fā)布后也被監(jiān)管關注。深交所要求蘇泊爾說明是否存在向被激勵對象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以及股權激勵業(yè)績考核指標設置的合理性等問題。

12月16日),蘇泊爾收報62.89元/股,當日跌幅2.57%。

  最高67.68元/股回購,293人擁有“1元購”資格

12月14日,蘇泊爾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擬向293名激勵對象以每股1元的價格授予限制性股票120.9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15%,股票來源為二級市場回購股份,回購股份的最高價不超過67.68元/股。

12月16日,蘇泊爾最新公告表示,于2021年12月15日首次實施回購股份,回購股份數(shù)量為3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4%,最高成交價為6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64.25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2005.16萬元(不含交易費用)。

據(jù)蘇泊爾介紹,實施激勵計劃的目的是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jié)構(gòu),促進公司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diào)動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及員工的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經(jīng)營者個人利益結(jié)合在一起,實現(xiàn)員工與公司共同發(fā)展。

  哪些人享有此次股權激勵“1元購”的資格?

第一,中高層管理人員,其中總經(jīng)理、財務總監(jiān)、董秘均在名單之列;第二,核心技術(業(yè)務)人員;第三,董事會認定需要激勵的其他員工(不包括獨立董事、監(jiān)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qū)嶋H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享受了“1元購”的權利,那么需要承擔哪些“1元購”的責任?

蘇泊爾此次設置的限制性股票考核指標包括三個層面的考核,即公司層面業(yè)績考核要求、所在業(yè)務單元層面業(yè)績考核要求、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其中公司層面的業(yè)績考核要求為2022~2023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同比增長不低于5%。

  深交所:是否存在向被激勵對象利益輸送?

對于考核要求,蘇泊爾認為,公司層面業(yè)績考核指標選取公司經(jīng)審計合并報表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能夠更客觀的反映公司盈利能力,是企業(yè)成長性的最終體現(xiàn),能有效樹立較好的資本市場形象。

但這一方案拋出后,立即引來了監(jiān)管關注。

12月15日下午,深交所下發(fā)《關注函》,要求蘇泊爾說明方案以不超過67.68元/股進行回購再以1元/股作為授予價格的依據(jù)及合理性,未以不得低于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20/60/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中價格較高者確定授予價格的理由;在此基礎上,說明是否存在向被激勵對象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

同時,深交所也要求蘇泊爾說明方案將股權激勵業(yè)績考核指標設置為歸母凈利潤同比增長不低于5%的科學性及合理性,設置單一指標是否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說明方案能否發(fā)揮激勵作用和有利于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三條“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xù)發(fā)展,不得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要求。

最后,深交所還要求蘇泊爾說明股份回購及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影響的具體科目及金額;在此基礎上,說明業(yè)績考核指標歸母凈利潤是否會剔除股權激勵費用的影響,如是,對比剔除前后對指標實現(xiàn)情況的潛在影響,并說明剔除的合理性。

財務數(shù)據(jù)來看,2018年~2020年以及2021年前三季度,蘇泊爾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利分別同比增長25.30%、14.65%、﹣8.02%、14.82%。

記者注意到,這并不是蘇泊爾第一次拋出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2017年蘇泊爾也推出了股權激勵方案,限制性股票同為公司從二級市場回購的股票。

據(jù)了解,該次股權激勵的授予激勵對象共181人,授予股份數(shù)量387.4萬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1元/股,而限制性股票公允價值共計1.05億元。

不過,該次股權激勵在公司層面對激勵對象的考核指標不是連續(xù)2年的歸母凈利潤,而是上市公司凈資產(chǎn)收益率,要求3個年度的凈資產(chǎn)收益率不低于18%;同時在考核期內(nèi),根據(jù)每個考核年度的內(nèi)銷收入及內(nèi)銷營業(yè)利潤的完成率,確定激勵對象在各解除限售期可獲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

  能否帶來業(yè)績提升?

時隔4年,蘇泊爾再次推出股票激勵計劃,作為炊具制造商、廚房小家電知名企業(yè),蘇泊爾能否通過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提升公司業(yè)績?nèi)杂写^察。

從蘇泊爾2021年三季報業(yè)績來看,對比2019年及2020年的三季報數(shù)據(jù),如果剔除2020年受疫情影響的特殊情況,蘇泊爾2021年前三季度的業(yè)績基本恢復到了2019年的同期水平。2021年前三季度,蘇泊爾營收總額為156.65億元,比2019年前三季度148.96億元的營收規(guī)模有所增長,但2021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的歸母凈利潤為12.38億元,基本和2019年前三季度歸母凈利潤12.45億元持平。

據(jù)奧維云網(wǎng)分析,2021年,由于疫情的反復,原材料價格上漲、消費者信心低迷等多重因素影響,炊具市場線上增長也略顯乏力。奧維云網(wǎng)(AVC)線上監(jiān)測數(shù)據(jù)顯示,2021M1-10炊具全品類(炒鍋、琺瑯鍋、高壓鍋、鍋具套裝、火鍋、煎鍋/平底鍋、奶鍋、砂鍋、水壺、湯鍋、蒸鍋)共計11個品類零售額67.8億元,同比增長1.3%;零售量5005萬臺,同比下降2.6%。2021年11月,小家電線上零售額規(guī)模為41.5億元,同比下降27.5%。

蘇泊爾在2021年半年報中提到,2021年上半年隨著國家防疫措施良好開展,消費者重返工作崗位,從而也導致消費者居家時間減少,下廚頻率降低,整體廚房小家電市場出現(xiàn)“降溫”。

在市場波動中,蘇泊爾作為小家電頭部企業(yè)能否通過股權激勵帶動業(yè)績提升,為投資人帶來穩(wěn)定增長的業(yè)績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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